广东今年突出落实大湾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

发布时间:2024-04-27 23:47:59 来源: sp20240427

  广东今年突出落实大湾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

  做实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 编制涉大湾区立法专项计划

  1月24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作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法规、决定25件,通过19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和自治县单行条例56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93件。今年预安排审议省级法规22件,突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做实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编制涉大湾区立法专项计划。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何瑞琪、贾政

  2023年

  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法规、决定25件,通过19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和自治县单行条例56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93件

  听取审议“一府两院”20个报告,检查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1次专题询问、3项专题调研

  作出重大事项决定1项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6人次,顺利完成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去年共审议法规、决定25件

  黄楚平在报告中回顾了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广东改革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省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

  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法规、决定25件,通过19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和自治县单行条例56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93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20个报告,检查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1次专题询问、3项专题调研;作出重大事项决定1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6人次,顺利完成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坚持大事要事敢担当善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将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等立法从预备项目调整为正式项目,高质量完成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的10件立法项目。

  形成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立法创新成果

  紧盯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的法治需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省人大常委会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经济回升向好、制造业当家、“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民生福祉等方面强化法治保障,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省人大常委会加快涉大湾区立法步伐,形成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立法创新成果。在去年初制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基础上,接续制定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对南沙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容错制度、科技成果转化、规则衔接、法律服务等作出规定,确保南沙建设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同时,作出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强化人大对经济工作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督。出台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连续第6年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首次开展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第三方专项绩效评价。

  广东在全国率先出台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省级法规,出台全国首部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听取审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职业教育工作情况报告,检查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等,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2023年,是广东推进“百千万工程”的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把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作为本届首个专题询问,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在县域产业发展、要素保障、人居环境、乡村建设等方面加大整改力度。

  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绿美生态,省人大常委会将15件生态环保类立法项目纳入立法规划。全面修订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制定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在全国率先对林长制考核内容、林下种养相关制度等作出规定,率先将8月15日全国生态日写入地方性法规,助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广东样板。

  在强化民生福祉法治保障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或修改家政服务条例、母婴保健管理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听取审议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等,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障。

  2024年

  今年预安排审议省级法规22件

  省人大常委会今年预安排监督项目29个

  检查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条例等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做好计划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工作、金融工作、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监督工作

  今年预安排审议省级法规22件

  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把准依法履职之“稳”和提高工作实效之“进”,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今年预安排审议省级法规22件。突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做实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编制涉大湾区立法专项计划,制定促进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条例、粤港澳大湾区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加强对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促进粤港澳气象合作发展等立法需求研究,积极开展“小切口”立法。

  突出制造业当家、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省人大常委会将推进制定科技创新条例、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条例、技能人才发展条例、数据条例等。

  突出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制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条例、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等,谋划推进县域经济振兴等立法。持续助力广清产业有序转移园打造成为全省产业有序转移示范样板,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在制定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条例时,及时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

  突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制定或修改林长制、河湖长制、公共文化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家庭教育促进、法律援助、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等法规。

  突出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制定或修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备案审查等法规。

  增强监督力度 着力做好决定、任免工作

  着力用好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省人大常委会今年预安排监督项目29个。检查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条例等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做好计划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工作、金融工作、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监督工作。

  围绕大湾区内外贸一体化、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交流、发挥政府专项债效益支持“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法院执行、海洋生态环保检察等工作,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产业科技创新”专题询问。围绕民族地区实施“百千万工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

  在做好决定、任免工作,推动重大部署安排落地落实方面,省人大常委会今年拟作出关于完善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的决定,促进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协同发展;听取省政府关于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出台前的报告。重点加强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正确行使任免权,确保党中央及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广州日报) 【编辑:张燕玲】